财务管理】德州市第一中学公务卡使用说明

  • 财务管理

  • 2022-01-03

根据市财政局《德州市市级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制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精神,市级预算单位已全面实施公务卡结算制度。现结合我校有关财务制度,特对公务卡的使用做出如下说明:

一、公务卡日常管理

1.我校教职工持有的公务卡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,其使用范围包括:办公费、印刷费、咨询费、手续费、水费、电费、邮电费、物业管理费、差旅费、维修(护)费、租赁费、会议费、培训费、公务接待费、专用材料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、其他交通费用等。

2.学校教职工在公务支出中,包括差旅费、会议费、招待费等2万元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,能满足公务卡受理条件的,均要使用公务卡进行刷卡结算。

3.公务卡主要用于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。公务支出发生后,持卡人应及时到财务科办理报销手续。公务卡也可用于个人支付结算业务,但不得办理报销手续,单位不承担私人消费行为引致的一切责任。

4.公务卡具有一定的信用额度,每张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为2万至5万元不等,持卡人在免息还款期内先支付,后还款。透支消费有25天―56天的免息期(即:当月1―31日的累计消费,于次月25日前归还),透支取现金,每日按万分之五计息。

5.公务卡及其密码由个人负责保管。公务卡遗失或毁损后,由持卡人自行到发卡银行(工行解放北路支行)申请补办及更换并及时告知财务科,由财务科通知发卡银行进行相关数据的更新。

二、公务卡支付管理

1.对差旅费、会议费、零星购买等公务支出,使用公务卡结算的,应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先通过公务卡结算,并取得正式发票、刷卡小票等财务报销凭证和相关银行消费凭证。

2.持卡人在执行公务中,不允许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。确因特殊需要,应事前经过校长批准,并通知财务科。未经批准的提现业务,提现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由持卡人承担。

    三、公务卡财务报销管理

1.公务卡当月消费,次月25日为最终还款日,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消费结算的各项公务支出,必须在最终还款日前10个工作日内,到财务科报销,因个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、滞纳金等相关费用,由持卡人自行承担。

2.持卡人办理公务卡消费支出报销业务,应提供财务报销凭证及公务卡消费POS单(网络支付的,需提供准确公务卡消费日期)。财务人员登录公务卡支持系统,根据报销人提供的公务卡号、交易日期、消费金额和POS签购单流水号等信息,系统自动提取公务卡消费信息,财务人员查询核对公务卡消费的真实性,审核确认后办理报销手续。

其他未尽事项,由财务科负责解释说明。

 


  • 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