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务管理】德州市第一中学财务科岗位职责

  • 财务管理

  • 2022-03-01

      为规范我校财务行为,加强财务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促进事业发展,根据《会计法》、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》、《中小学财务制度》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一、财务科长职责

一、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,原则性强,清廉、正直。熟知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政策,在校长领导下,具体负责财务会计工作。

二、编制预算并监督执行。根据“统筹安排,保证重点,量力而行,留有后备”的原则,编制全年经费预算,并在校委会通过的前提下,认真监督执行。

三、财务监督

(一)保证学校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政府的各种法令及财政财务制度,合理、节约、有效地运用经费于教育教学活动之中,保证学校教育质量与办学效益的不断提高。

(二)严肃学校财经纪律,同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作斗争,并抵制乱支付和铺张浪费现象,确保学校资产的安全。

(三)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如实地、全面地、准确地反映与汇报,不扩大、不缩小,不隐瞒也不说假话。

(四)在处理与解决问题时,要对问题的性质以及错误的事实、情节、原因、后果、背景等进行具体分析研究,根据问题的大小与轻重程度、性质和政策规定,做出恰如其分的处理。

(五)检查出的问题,既不能轻率地做出结论,也不能凭个人好恶、情感和主观推测办事,必须有理有据,事实与数据确凿。

(六)财务监督要坚持为学校与教学管理服务,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发展。

(七)学校财务监督应贯穿于学校财务管理全过程,其监督应按学校财务工作运行的正常顺序进行,即包括事前监督、日常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。

四、监督收入。主要察看学校各项收入是否按规定的范围与标准合理组织,有无擅自扩大或缩小收费范围,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情况。对应上交的收入是否按规定上交了,是否有拖欠、挪用以及截留、坐支等情况。监督是否执行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等。

五、监督支出。学校各项支出是否按预算规定的范围、内容与要求进行支付,有无乱支乱用、损公肥私、假公济私与贪污盗窃等情况,有无应在预算外开支的而在预算内列支的情况;各项支出是否精打细算,是否真正坚持以教学为中心、为教学服务,讲求办学效益;是否严格执行了费用开支标准,有无擅自扩大范围与提高标准的情况;财产物资的购置是否有确切的用途。提倡资源共享反对重复购置,提高资产的利用率,节约资金。要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经济法规、财经纪律,在保证教学顺畅进行的基础上,合理支出,使用有度,提倡勤俭节约的办事原则。

六、监督专用基金的设置、使用,全方位监督学校资产,杜绝闲置、损失、流失资产,更不能随意改变国有资产的性质,监督国有资产处置。

七、定期进行财务检查、实物检查和现场检查,保证学校财务工作正常、健康发展,保证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、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》、《中小学校财务制度》及《中小学校会计制度》的有关规定。

八、组织建立本校各项财务会计制度。

九、组织各种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,保证数字真实、内容完整、说明清楚,报送及时。

十、充分运用各种会计资料开展经济活动分析,为学校决策当好参谋。

十一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。

十二、提出学校会计、现金会计的人选。

二、会计人员职责

一、按照国家会计制度和主管部门的规定,设置各种会计账册。并按规定记账,算账,报账。做账时,要做到手续完备,内容真实,数字准确,书写整齐,登账及时,日清月结,账目清楚,按期报账。严格执行稽核制度。

二、严格掌握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。认真审核原始凭证,对违反国家规定的收支,应拒绝入账,对内容不全,手续不完备,数字差错,书写不清楚的凭证,应予退回补填、更正或重写。遇到有伪造单据,涂改凭证,虚报冒领款项等行为,应及时向领导报告。

三、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项。

四、根据主管和有关部门的规定,定期编报各种会计报表。编制报表时,必须做到数字真实,计算准确,内容完整,报送及时,不得弄虚作假。

五、负责编制资金用款计划,落实每月用款计划,保证正常事业支出对资金的需求。

六、认真编制收支预算,做到量力而出,量力而行,无计划的开支不予办理,把有限的资金用到教育事业最需要的地方,以提高经济效益。

七、按照财政部门规定,编制年度决算,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,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、准确,规范决算管理工作。

八、协助固定资产、材料的清查工作。办理国有资产年检登记工作。

九、上级机关、财政、银行、物价等部门来校了解情况或检查工作时,要负责提供有关材料,如实反映情况。

十、会计凭证、账簿表册、文件资料、会计报表等都要建立档案,定期装订,妥善保管,非经批准,不得销毁。

十一、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,要将经管的会计凭证、账册、文件资料和未了事项向接办人员点交清楚,并由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。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三、出纳员职责

学校出纳员负责对学校现金、银行存款及票证的管理工作。其主要职责是:

一、熟练掌握各种收费标准及各项费用支出范围和标准,严格把关,对任意降低或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和扩大范围,提高标准的支出,要坚决抵制。

二、认真审查各种报销或支出的原始凭证,对违反国家规定、内容不全、手续不完备、数字差错、所附票证与报销金额不符、以及书写不规范的单据应拒绝办理,对涂写凭证,虚报冒领款项的行为,应及时报请领导处理。

三、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,逐日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账,记账时做到数字准确,摘要清楚,书写整洁,做到日清月结。

四、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。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,不坐支,更不得私自挪用现金,要保持库存现金数与账面数的一致。

五、贯彻执行银行结算制度。控制办理托收、承付、汇款等结算业务。加强银行支票管理,负责支票签发,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并按规定签发空白支票。银行存款月末及时与银行对账,款项相符,不出差错。

六、根据不同时期现金支付情况,进行分类汇集,分析比较,编制一学期和每月现金支付计划,分清资金渠道。有计划地使用。

七、严格执行安全制度。认真管好现金、各种印章、空白支票及其他证券。“三木”内(木桌、木箱、木柜)不放现金及有价票证,如因违反制度而造成损失,则由出纳员负责。

八、及时收取学杂费、住宿费等各种费用。

九、按时发放工资,及时缴纳各种保险、公积金和各种税款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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